招生简章-北京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示范性职业学院

北京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为了规范招生工作,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,特制定本章程。

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学院全称:北京职业技术学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办学层次:专科(高职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办学性质: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
学校网址:www.bjzhiji.net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邮   编:065202   
    
二、录取原则
1、本着"公平、公正、公开"的原则,以考试成绩为依据,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。
2、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。第一志愿录不满时,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。
3、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: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,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 
     业调剂,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,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,作退档处理。
4、艺术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(市、区)艺术联(统)考成绩。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
 术类专业课考试,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;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
 报考我院,非美术类艺术(主持与播音专业)考生必须通过我院校考后方能报考。在专业课和文化课
 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,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。
5、报考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,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。
6、外语语种要求:商务英语、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,其他专业语种不限;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
    英语。
7、男女生比例要求:不限。
8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标准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五官
端正,男生身高174—184CM,女生身高162—172CM,五官端正、矫正视力在4.8以上,身体裸露部位
无明显疤痕,不招收口吃、听力受限考生。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,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。

三、收费标准
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。市场营销、市场营销(驾校管理)、市场营销(连锁经营)、物流管理、酒店管理(酒店职业经理人)、会展策划与管理、会计、专业7500元/人学年,新闻采编与制作、金融与证券、金融保险(劳动社会保障)专业8000元/人学年,商务英语(少儿剑桥英语培训师)、商务日语、旅游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3G手机应用技术开发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网络信息安全技术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微软it学院国际软件工程师)专业8500元/人学年,多媒体设计与制作(动漫设计与制作)专业12000元/人学年,主持与播音专业13000元/人学年。另外,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。

四、奖助学金政策
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、学年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,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/年,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、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。如有与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,以国家法律、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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